2007-05-07 | 我看娱乐明星代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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娱乐明星代言是因为明星有独特的魅力和价值。
娱乐明星通过电影、电视、唱歌娱乐的大众,使自己被广大受众认可、接受、喜爱。受众通过上述娱乐途径知道、认识了娱乐明星,对娱乐明星在电影、电视等娱乐手段中所表现的形象产生了认同,继而爱屋及乌对个人的形象、喜好、性格等等也一并接受。所以说,娱乐明星的魅力来源于自己所参与的种种娱乐手段。
电影、电视等娱乐手段面向的受众太广了,几乎是所有的人。这就是娱乐明星的价值所在。一个娱乐明星就可以吸引无数的眼球。
但是,娱乐明星所参与的娱乐手段只是一种商品。就像商场里卖的面包一样,而娱乐明星作为娱乐手段的一部分,也是商品的一部分,就像面包里的馅。所以说,娱乐明星只是一种商品,是一种特殊的商品。很多人没有意识到,因为娱乐明星这种商品不像面包等传统商品,它是以人为载体,传递的也不是普通的商品信息,而是最被人容易接受、吸收的娱乐信息,其中还包含了明星个人的性格、感情等因素。
所以说,娱乐明星代言,其实就是一种商品给另一种商品做广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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